员工服务
— Staff services—
合肥市失业金申领
时间: 2020-12-07

一、失业保险享受条件

1、所在单位为员工已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及以上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合同到期也可以领取失业金,其中合同到期是指员工社保停交月份、合同到期月份、离职月份均为同一个月即可。


二、办理流程

如您符合以上失业保险享受条件,请您联系我司协助开具申领失业金的相关材料,您拿到我司盖章材料后根据下列第三项中的其他材料去第四项中的地址办理失业金申领手续,

我司开材料联系电话:0551-65222899-1

1、我司协助开具的盖章材料:《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书》

2、您需要提供给我司的材料:

(1)您与上家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2)上家单位盖章的《劳动关系解除证明书》或其他证明您“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证明材料盖章件;

(3)如您和上家涉及一次性经济补偿金,请提供上家单位盖章的《经济补偿金协议》;如不涉及,可不提供。


三、失业办理材料


所需材料

备注

1.户口本

原件

2.身份证

原件

3.金融社保卡

原件

4.《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书》

社保缴纳单位盖章原件

5.非合肥城镇户口:一张一寸照片

底色不限

6. 合肥城镇户口:《就业失业登记证》

(2/3/6页需要登记)

《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在户口所在区社区居委会办理,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二寸照片

7.劳动合同到期的需要提供合同原件



四、失业金办理地址

非合肥市户口:蜀山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失业登记窗口

合肥市户口:户籍所在地的失业经办机构


五、领取时限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于失业人员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次月25日前将失业保险金发放至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存折(银行卡)或金融社保卡。

 

六、发放标准

现行标准:1395元

累计缴费年限

享受期限

累计缴费年限 

享受期限

满1年不足1年半

3个月

满6年不足6年半

16个月

满1年半不足2年

4个月

满6年半不足7年

17个月

满2年不足2年半

6个月

满7年不足10年

18个月

满2年半不足3年

7个月

满10年不足11年

19个月

满3年不足3年半

9个月

满11年不足12年

20个月

满3年半不足4年

10个月

满12年不足13年

21个月

满4年不足5年

12个月

满13年不足14年

22个月

满5年不足5年半

14个月

满14年不足15年

23个月

满5年半不足6年

15个月

满15年及15年以上

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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