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发生工伤应就近抢救治疗:
员工在非参保地发生工伤,员工在紧急就医之后,如需继续治疗,二次及之后的治疗必须在合肥本地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包括住院和门诊)。
二、须转诊转院治疗的:
需填写《合肥市工伤职工转院治疗申请表》【本页可下载】(转外治疗意见需工伤保险定点三甲医疗机构提出),报合肥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
三、员工在工伤认定书出来后二次入院,继续治疗,康复治疗的:
必须经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在合肥市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并到政务区社保局三楼办理联网结算手续,二次及之后入院治疗费用不再进行手动报销,否则会导致费用无法报销;
四、疑似工伤情况就医的:
如果是门诊,可以使用社保卡,如果住院,请勿出示社保卡;
【涉及的模板如下,请下载使用】